基础设施信托的信托目的是指信托资金专门用于投资大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信托公司通过发行信托产品,募集资金参与投资市*工程、公共设施、水务系统、道路交通或者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项目的企业,一般分为采用信托贷款、合作开发等方式。
基础设施类信托产品的融资主体往往是具有高信誉级别或拥有*背景的大型企业集团,所投资项目也多为投资者较为熟知的,服务社会的重点工程,产品本身附有*信用或是银行信用,为投资者提供安全稳定的投资收益。
基础设施信托适合于BT、BOT、BOO、PPP等形式的项目:
BT是一种“交钥匙工程”,投资人(公司)投资、建设,建设完成以后“交钥匙”,*再回购,回购时考虑投资人的合理收益。
BOT是以*和投资人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向投资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BOO是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拥有(所有)、经营。在这一模式中项目公司实际上成为建设、经营某个特定基础设施而不转让项目设施财产权的纯粹的投资人。 PPP是指*公共部门和投资人合作完成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满足城市对基础设施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