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信托是由企业员工共同出资,委托信托公司认购本企业股权或直接将已认购的本企业股权委托给信托公司管理和运用,信托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信托公司的名义行使股东权利,并将企业利润收入对受益人进行分配。通过员工持股可以改变本企业产权结构,体现了信托制度在企业激励分配方面的优越性和灵活性,进而达到重组本公司的目的并获取预期收益的一种信托收购行为。
员工持股权信托方案具体操作如下:
1、公司将职工的购股资金,如担保借款、税前利润奖励分配、企业公益金以及现金出资作为信托资金,也可以将科技成果(专利、专有技术)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
2、公司或职工作为委托人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或信托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资金或信托财产。
3、 信托公司利用上述信托资金收购目标公司股份,同时办理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成为目标公司法律意义上的股东。 4、 信托公司按照信托合同及文件的具体约定予以履行,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职工所享有的信托受益权可按照信托合同的规定进行转让、继承、回购等。 |